沙田區議會副主席涉阻差罪脫

2021-03-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大批示威者於前年八月包圍深水埗警署,其間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涉以身體阻擋警方追捕一名發射彈珠的疑犯。黃早前否認阻差辦公罪受審,劉淑嫻裁判官昨裁定黃罪名不成立,劉官認為警方從未向「彈珠人」表明正在追捕,且當時警方正在向示威者推進,黃向前奔跑時不曾回頭望,的確有可能不知道警方的目標是其身旁的彈珠人。

劉官裁決時指,警員A初時全神貫注地追捕彈珠人,在聽到被告大叫「走啊」才留意到被告,理應對彈珠人有足夠的觀察。但A卻未能在錄影片段中,清楚地指出彈珠人的位置。另警方當時只向示威群眾推進,彈珠人不會知道警方的計畫,即使他在逃跑時多次回頭看警察,但亦不能就此推測他正是警方的目標。

劉官稱,警員表示不清楚被告在整個期間有否回頭望,若然被告不曾回頭,只知道後方有警察,但不會知道警方是在追捕彈珠人,故有可能是被告停下時碰巧阻礙了警員A,遂裁定被告罪脫。

二十七歲被告黃學禮,被控於前年八月七日在長沙灣道長沙灣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控方案情指,當晚凌晨有一名頭戴黑色頭盔的男子,手持丫叉向警方多次發射彈珠,更射中一名總督察的胸口。而當警員A追截彈珠人期間,被告用手推了彈珠人一下,大叫「走呀!」並開始減慢速度,用左邊身體阻擋A的去路。

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一三三九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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