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南」自辯:奪棍揮動沒中人

2021-03-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七.二一元朗白衣人暴動案昨在區院續審,被告「飛天南」吳偉南出庭自辯稱,事發時不知道元朗西鐵站曾發生衝突,只見一群村外人聚集叫囂,後來他從相熟村民告知:「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他擔心村裏財產被毁和村民受傷,故勸村外人離開,避免雙方起衝突。吳承認曾從村外人手中搶去長棍揮動和敲響水馬,但沒打中任何人。

現居於錦田的吳偉南供稱,他在元朗十八鄉「五和」之一的蔡屋村出生和長大,但不是原居民,他約於二十年前搬離十八鄉,但經常返去探望村民,彼此關係融洽。惟他不認識同案被告鄧懷琛,只知鄧是附近居民。他自二〇一八年起任職路政署路政維修外判人員,工作時間為晚上八時至清晨六時。

事發當天他下班吃過早餐回家便倒頭大睡至晚上九時半。醒來梳洗過後便駕車至元朗鳳群街飲涼茶和吃飯,順道外帶了兩份燉蛋給子女。

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他駕車打算回家,惟駛至朗和路附近時,見到前方停泊了救護車,有村外人在西鐵站J出口外聚集叫囂,英龍圍牌坊前則站着村民和老人家。當時他不知道元朗西鐵站曾發生衝突,以為發生交通意外。他擔心有村民遇禍,遂將車停泊在大圍村村口,下車趨前查看。

此時有相熟女村民「Kitty姨」告訴他:「呢班人要入嚟拆祠堂」,他相信Kitty姨所言,又眼見村外人人數眾多,部分持長傘或長棍狀硬物,村民卻是手無寸鐵;他擔心對方會損毀村內財產及傷害村民,遂上前勸他們離開,但村外人向他的方向壓逼,他不停揚手大喊「走啊」,又轉身叫村民返回村內,不希望雙方發生衝突。

他形容當時情況混亂,有人用硬物打了他一下,令他口鼻流血。未幾,一名深色衫人士拿著長棍向他趨前,他感到威脅,「情急之下搶咗對方支棍,保護自己」,但沒有打中任何人。

五十七歲貨車司機吳偉南,被控在前年七月二十一日與六十歲燒烤場東主鄧懷琛一同參與暴動及串謀傷人。同案其餘被告為五十五歲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四十八歲電纜技工黃英傑、六十一歲無業漢鄧英斌及四十歲機械技工蔡立基。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八八——二〇一九、十一、七三四——二〇二〇(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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