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行外人管行內人的迷思

2021-03-24 00:00

近年,香港電台多次被裁定違反多項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業務守則條文,商經局在二月中發布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報告中,指出港台的編輯管理、投訴管理機制、員工管理等各方面都需要作出改善。單看員工管理方面,港台在七百多名節目主任職系的公務員外,還聘用了二千多名合約員工和特約服務提供者。然而,在欠缺監察和培訓制度下,又如何確保三千多名員工能正確了解與確實履行港台服務市民的《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並不單止是傳媒,它是公營廣播機構,肩負着公共使命。多年來的管理不善,使偏離《約章》基本要求的港台,成為香港社會的雞肋。要使港台回到正軌,必須在制度和執行上有所改進,明確港台的定位,尤其要在管理及監察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確保節目和報道真正做到不偏不倚,傳遞正確正面資訊,而不是打着編採自主、新聞自由的名義在官方平台散播負面訊息,引起社會矛盾。

在港台的重大改革下,社會和業界對新任廣播處長尤為關注。大眾期望新官上任能夠重新整頓港台,改善過往管理鬆懈的惡習。另一方面,也有聲音質疑新處長雖然有豐富的從政及管理經驗,但非傳媒事業出身,對行業認識不多,正是「行外人管行內人」,憂慮會影響專業自主。這個說法是否有點似曾相識?警方在去年九月提出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令前線警務人員能更有效及快捷地辨識正常進行採訪的傳媒,避免假記者魚目混珠,也同樣被質疑「行外人管行內人」,認為警方沒有權力去作出篩選。

若規限廣播處處長必須要有媒體專業或相關工作經驗,思想未免過於封閉。簡單舉例,在政府各諮詢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大多由專業人士及社會人士共同組成,綜合彼此不同看法,才能有更客觀、更全面的意見。按目前港台出現的問題,廣播處處長的首要任務是整頓和管理,加強與內部合作,制定合適和全面的編輯政策,提升對員工和節目的質素。同時加強與外界溝通,為推動香港多元開放文化出一分力,達成在新媒體環境中舉足輕重的公營廣播機構的使命。

當然,行外人要比專業人士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積極聆聽和參與實際運作,才能在工作上給予更中肯的建議。同樣,行內人要有所提升,也要保持行外人的眼光,才有可能帶來創新和與時並進。彼此以包容、開放的態度去接受意見和批評,有助港台的運作有所提升。與此同時,港台亦必須建立更多公眾發表意見的渠道,讓社會大眾一同為這個屬於香港人的電台改革進步出一分力。

樓家強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聯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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