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資訊界別賄選案 的總幹事等三人收監
2021-03-06 00:00
黃官強調,本案涉及周詳的計畫,從協助加入IEEE,收集個人資料,申請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選民,最後於選舉當中投票,過程繁複。可見此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有其他人或組織在背後操作。雖然辯方強調此次事件沒有引發重選,惟黃官認為事件不會因其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就能減輕罪責。
被告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四十四歲)、的士司機陳俊成(六十六歲)及其任文員的女兒陳曉彤(三十一歲),同被控於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向陳氏父女等五人提供每人一千港元,作為投票予候選人楊全盛的誘因。陳氏父女另被控於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
辯方求情時指,首被告李林昌的妻子指李是一個十分顧家的人,平時所有收入都花費在家庭上。如若李因此案入獄,其妻子日後很可能需要申請綜援。另就案件而言,收取利益的僅有五人,但涉案選舉的合資格投票人則有逾一萬五千人,涉及金額只有一千港元,最終對選舉結果更無任何影響。
至於被告陳俊成及陳曉彤,辯方強調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有用任何欺詐手段獲取投票資格,被誘使投票的僅有五人,只涉及一次性的利益提供,亦不涉及多個議席。同時,此次事件沒有引發他人對選舉結果的質疑,更沒有浪費公帑的情況出現。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六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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