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四未成年少女 舞台劇導演認18罪

2021-03-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九歲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在一四至一八年間,透過社交平台認識四名未成年女網友,誘使她們到賓館拍性感照及裸照,設置隱藏攝影機拍攝過程,聲稱需以「男友視角」摸胸,借機上下其手,更對女方使用震蛋自慰器,甚至要求女方為他口交等,警方搜出他共管有三千四百八十八張兒童色情照片及四十條有關女方為他口交及手淫的影片。黃嘉威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共十八項控罪,邱智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以待索取被告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和受害人身心創傷評估報告後始判刑。

案情指,三十九歲被告黃嘉威透過Instagram認識A、B、C、D,聲稱自己是攝影師並在尋找模特兒,遂先後分別邀請四人到賓館拍照,要求穿上性感內衣並擺出性感姿勢,再脫去所有衣服拍攝裸照。被告曾蒙上A的眼睛向A上下其手,引導A觸摸他下體並為他口交,並向A的下體使用震蛋自慰器。B完成拍攝後獲五百元酬勞,被告與B某次在賓館見面聊天,在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性交。

C遭被告觸摸胸部及臀部,意圖引導C擺出更大膽更性感的姿勢。被告聲稱以一萬元酬勞聘請D拍攝裸照,但D事後僅獲得二百元酬勞,D與被告赤裸共浴時,被告聲稱自己想以「男友視角」進行拍攝,故觸摸D胸部近十秒。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十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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