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夏博義挑戰國家憲制不自量力
2021-02-07 00:00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揚言要特區政府修改《港區國安法》。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發言人隨即嚴厲批評,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直指夏博義的政治用心,是想極力阻擋《港區國安法》開啟的撥亂反正進程,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對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夏博義的言論引起社會各界的猛烈抨擊,更受到兩辦的嚴正譴責,不但在於其言論肆意抹黑《港區國安法》,玷污法治精神,為「港獨」分子張目,更在於其言論是公然挑戰人大權威,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具有不容置疑的權力。夏博義妄言修改《國安法》,如果不是無知,就是別有用心挑戰人大權力。試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制定的法律,香港有何權力修改?《國安法》實行以來,香港局勢迅速回穩,街路暴力絕迹,市民的人權得到保障,這樣一條「良法」請問又為何要修改?
夏博義本身是人權律師,但諷刺的是,在「黑暴」期間港人的人權完全得不到保障,市民失去了免於恐懼的權利,商戶失去了安心經營的權利,官員、警員以至建制派人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夏博義這名所謂人權律師有出來捍衞港人人權嗎?完全沒有,他對於暴徒暴行不哼一聲,對於違法行為沒有批評半句,這說明他根本是政治掛帥,曲學阿世。現在又出來批評攻擊《國安法》,同樣不是出於捍衞人權,也不是為了維護社會利益,而是出於政治需要,出於抹黑《國安法》,為暴徒張目的需要,這樣的人不要說做大律師公會主席,就是做一名律師都沒有資格。
法治是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的根基,大律師公會作為專業的大律師組織,理所當然要認識憲制,尊重憲制,嚴格依法辦事,維護香港的公平公義。但上任主席戴啟思卻不斷將公會推上政治風眼,在香港法治遭受「黑暴」摧毀之時,公會沒有為法治人權出過聲,反而是不斷摻和政治風波,儼然成為反對派的衞星組織。現在新主席夏博義不但妄議《國安法》,更將人大常委會釋法抹黑為「香港制度的缺點」,完全暴露其人的偏激面目,更是公然挑戰人大的權力,挑戰香港的憲制秩序。
大律師公會主席竟然不講法律、不講憲制,反映公會已被一小撮激進人士主導,失去了法律專業的宗旨,甚至在憲制問題上口沒遮攔,企圖利用公會的身分誤導公眾挑動不滿,打擊《國安法》的落實。然而,《國安法》絕不會因為一些激進的言論而受影響,夏博義妄圖撼動《國安法》以至中央權力,不但是不自量力,更將公會帶上一條不歸路。
姚志勝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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