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一派】校本管理也「異化」?

2021-01-20 00:00

校本管理,似乎一直爭議不斷。從二千年初大的辦學團體極力反對,到在反國教事件、興德學校事件和近兩年家長對部分教師教學行為的不滿,雖然這些教育界事件彼此完全不同性質,但幾乎都牽涉到對「校本管理」的爭議。「校本管理」到底何方神聖,何以事事與之相關?這裏至少要從政策本意和實際運用兩個方面,方能理解。

先說政策本意,自《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即俗稱《校本條例》)通過之後,規定必須在所有中小學(除了少量可豁免外)成立法團校董會。成員﹕辦學團體代表佔不多於六成,同時引入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家長代表等佔四成。這等於改變了以往辦學團體是學校事務唯一決策者的局面,引入了「持份者stakeholders」,參與校政管理。

校本管理原本的重點是,透過成立包含辦學團體、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法團校董會,賦予學校在人事和財務上有比以往更大的自主權和管理責任,既方便學校以更靈活和更適合學校自身校情的方式來調配資源,促進校務和學生發展,亦同時增加了學校各方「持份者stakeholders」的參與,以期達致更能向各方問責、令其滿意的學校管治效果。但實際落實之後,為甚麼一直引起社會的質疑聲音,以至於當局要成立檢討委員會來加以檢討?

首先是校本管理的「泛化」。本來校本管理僅僅指透過成立法團校董會以落實上述措施﹗但自〇四年條例通過之後,似乎校本管理已經變成一種「精神」,一種新的「教育上的政治正確」,逐步溢出原有的適用範圍,變成遍及課程、學與教、處理校園投訴、教師薪金計算、國民教育等整個教育範疇的方方面面!

明明存在一個統一DSE考試的課程,但在把宏觀的課程剛要,轉變成具體的上課教材時,則強調「校本自主」。最惹人注目的,莫過於通識教育科和國民教育,每隔一陣子,便有非常具爭議性的學校教材、考試題目或教學手法被報道。詢問當局何以如此,得到的回應卻是一句「校本自主」。

以往處理校園發生的投訴,包括學生或家長投訴老師、學校,或者老師投訴老師、老師投訴學校管理層等,不同性質的投訴,其實有不同的處理渠道方式,有些應該由學校處理,有些由教育局或者操守議會處理。但一句「校本」,變成首先甚至主要由學校來處理,不論性質。

至於近年有辦學團體計錯教師薪金,而教育局又未加檢視,匆匆出糧,事後又猛然發現出錯,勒令學校通知教師繳回多出的薪金,不僅局面難堪,而且反映了「校本管理」和局方監管兩者協調上的漏洞。而興德學校事件,更加反映了連「校本管理」最初心的部分……引入持份者參與學校管治,一樣出了管治失效的問題。難怪有意見認為,「校本」成為了當局推卸監管責任的政策修辭。

鄧飛

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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