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裝修承辦商及兩代表 合謀定價罰326萬
2021-01-06 00:00(星島日報報道)觀塘安泰邨第一期一七年入伙,六家裝修公司和三名公司代表透過編配顧客及合謀定價方式,為住戶安排裝修服務,去年十月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法官歐陽桂如昨判處六家公司和其中兩位負責人合共罰款三百二十六萬元,坦言罰款已遠超各承辦商的犯罪收益,有助收阻嚇作用。
至於兩名公司負責人,包括馮氏機電工程的負責人黃偉銓、聯合裝飾工程及陶記營造廠的負責人黃富新,法庭批評,分判商代表是直接導致承辦商違反競爭法的人,而兩名負責人分別擔當重要角色,故法庭分別判處兩人罰款二十萬和六十萬元。
案件編號:審裁處的執行訴訟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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