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蛇船」曝光

2021-01-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港人「瞞逃」遭廣東海警截獲,日前判刑,有內地媒體事後發放片段,令涉案「蛇船」首度曝光,可見用作偷渡的快艇新淨,艇上配備衞星電話、電筒及一批魚竿等,可印證其中一名女被告喬映瑜,曾教各人「夾口供」,若被內地執法部門發現,訛稱出海釣魚來脫罪。

深圳衞視日前在涉案港人遭法院判刑後,當晚透過節目《直播港澳台》中表示,法院審理查明,偷渡船隻上所檢獲的衞星電話及涉案人員Telegram群組內訊息表明,鄧棨然與喬映瑜在「上家」的指揮下策劃、組織自香港偷渡至台灣。

報道指出,鄧棨然還負責購買偷渡所用快艇,從片段可見,該艘紅灰色快艇看上來頗為新束,船的體積雖然不大,但設有多個座位,亦有帳篷遮蓋,估計需要數十萬元,相信背後一定有具財力人士支持,才能購買。鄧棨然並在「上家」的安排下,學習船隻基本駕駛技能。

廣東海警截獲快艇時,發現船上擺放十多支簇新的魚竿,數桶燃油、食品及望遠鏡等,印證其中一名女被告喬映瑜曾教各人「夾口供」,假若被內地執法部門發現時,彼此訛稱扮作出海釣魚的說法。

本周三(十二月三十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刑指出,鄧棨然及喬映瑜去年八月根據他人安排,策劃及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由於十人如實供述犯罪的事實,同時表示認罪認罰;根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等,鄧與喬是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是從犯,可依法減輕處罰。

當日法院就十人控罪裁決,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三年及兩年,兩人同時被判罰款兩萬及一點五萬元人民幣;其餘八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嚴文謙、鄭子豪、張俊富、黃偉然、張銘裕、李子賢及郭子麟,則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同被判囚七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有內地官媒披露該偷渡案情節,形容是一宗有組織及有預謀的案件,鄧與喬是「上家」安排協助策劃組織偷渡;其中鄧棨然去年八月購買快艇,而喬映瑜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並通過海上定位系統及衞星電話等,向「上家」報告行蹤。

知情人士稱,由於庭上披露有「上家」安排被告學習駕駛船隻,同時聽取被告匯報行蹤等,相信背後有財力人士及一班人支持與操控,案件不會因內地判決而了結,料引發另一波黑暴爆出幕後的人士,警方會繼續作出深入調查,揪出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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