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未成年疑犯缺席聆訊
2021-01-01 00:00
十七歲被告廖子文,涉嫌於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與另外五人在灣仔一住宅大廈內製造及管有汽油彈原料,被控串謀縱火罪,案件原定於去年六月交由區域法院審理,由於廖子文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內地水域被截獲,因而未有於九月八日出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
十六歲被告黃臨福,則涉於一九年十月十四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並於同日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黃自去年四月起缺席聆訊,遭法庭頒下拘捕令。
廖子文及黃臨福是於前日被深圳公安押往深圳灣口岸,由本港警方接收拘捕,隨即押返天水圍警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及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曾仲斌,及後在警署稱,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指明可能會加控他們「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
昨晨大批傳媒在天水圍警署外守候,惟未見兩人的家屬到來要求探訪,約二十名警方快速應變部隊人員其後到場,以三至五人分成一小組,在警署車輛出入閘口和附近戒備,另有兩輛警車停泊在警署外,亦有警員檢查記者證件以核實身分。
至昨午約三時,經過缺席聆訊的廖及黃,須轉送懲教署看管,包括一輛七人車在內的三輛警方車輛自警署駛出,當中首輛警車載有一名疑犯,記者驅車尾隨,約四十五分鐘後抵達西貢壁屋監獄,三輛警方車輛駛進監獄空地停泊,把疑犯押送該處接受強制隔離檢疫。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二五四四 二○一九、區院刑事三二三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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