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頭重傷 骨科醫生推斷意外墮樓
2021-01-01 00:00(星島日報報道)科大生周梓樂的第二十四天死因研訊,骨科醫生兼運動科學專家江金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
江醫生指出,從高處墮下通常有三個成因,包括跳下、跌下及被拋下。根據文獻,自行跳下者手腳及腰骨受傷機會較大,並且會墮至較遠的距離。跌下者則會墮至較近的距離,並且較多是頭部受傷,若墮下的高度少於七米,其頭部受傷的機會更高達九成。至於被拋下者則是背部受傷的機會較大,墮下距離一般較遠。
江醫生認為,觀乎周的情況,他從四點三米墮下至距離二樓石牆一點三米處,屬較短距離。他的傷勢主要集中在頭部,其次是胸口和盆骨。加上他的指甲沒有驗出其他人的DNA,顯示他沒有抓過其他人,故推斷周梓樂是意外從高處墮下,並且頭部先着地,胸口、腰部及盆骨隨之在一秒內落地。
江醫生相信,周當日從左邊走近三樓石牆,用左手按住石牆頂部,撐起身體跳躍,再以面部及身體向地面的姿勢跨越矮牆。
由於這姿勢令身邊在空中順勢翻側,導致他右身着地。江又估計周梓樂墮下時,身體微微傾斜約四十度,令頭部先着地。
江醫生又指,從四點三米墮下的時間為零點九三秒,時速二十英里,「撞擊力好大,好犀利」。而一般人的反應時間為零點五至零點七秒,即使周的反應較快,他最多亦只餘零點四五秒指揮身體保護自己。
江直言,周的頭部沒有裂傷或撞傷,若他被人用鈍物襲擊致昏迷,施襲力度須非常大,亦容易留下瘀傷或不同狀態的骨折,故他「無乜可能」遇到襲擊。
不過,他同意若周在石牆邊掂起身體張望外圍,但遭人從後推他,其傷勢會與意外墮下相同。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九三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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