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禁保釋

2020-12-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因被控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案,正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今年七月至十二月間在Twitter帖文、旗下報章撰文以及受訪時,要求外國政府機構組織等制裁中港政府,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起訴相關控罪的人。《港區國安法》指定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四月十六日再訊,並拒絕黎智英保釋,其間須續還柙看管。

現年七十三歲的黎智英昨早八時許被鐵鏈纏腰及鎖上手銬,由囚車押送至法院大樓,不時向公眾席點頭示意。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要求將本案押後與黎面對的另一宗欺詐案於同一天提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準備證人。周天行指,警方將就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蒐證,檢視逾千段訊息和留言,以及相關的訪問片段。

據悉,控方指控中提到黎智英自今年五月開設Twitter帳戶後,追蹤了逾五十名外國政要,包括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台灣的總統蔡英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羅傑斯及裴倫德,亦有逾十二萬人追蹤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當中包括內地民運人士王丹及吾爾開希。

控方指控中又羅列了黎智英用以要求外國政府機構組織等制裁中港政府的四類材料近五十項附件,包括Twitter帖文與留言、在《蘋果日報》撰文和網上直播訪問,以及外訪如會見蓬佩奧等,時間亦橫跨今年七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由今年七月至本月初黎智英被捕為止(詳見列表)。控方指控最後提到期間美國國會通過了多項有關中港人權自由和經濟制裁的法案,如《香港自治法案》等。

辯方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反對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認為黎智英於本案由被捕至今已逾四個月,控方亦掌握所有證據,撰寫了一份長達十七頁的控方案情,不明白控方為何還需要如此長時間調查,遂提出申請本案押後一個月。周天行反駁指基於現實考慮,為免一再押後,確保屆時完成調查,故認為連同其他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中的做法較為恰當和方便。

周天行同時反對辯方保釋申請,基於黎智英於多宗案件法庭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加上罪行性質嚴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而黎智英在海外有大量資產,如其接近全資擁有的集團旗下在加拿大有八間酒店,在台灣擁有三項物業約值三億港元,在新北市更有一項施工中的地產項目約值十七億港元,故認為黎智英潛逃風險高。

辯方則反駁指,黎智英至今無定罪紀錄,拒絕保釋將有違無罪假定的法律原則,長期還柙剝奪了個人自由,在面對整個體制針對個人的檢控下,黎智英仍一直遵守所有保釋條件,顯示其極之尊重制度;而黎智英作為本地知名商人,在香港聯繫明顯較強。由於今次為首次押後申請加上調查證據眾多,蘇官最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十六日下午再訊,而基於控罪嚴重、潛在定罪刑罰及保釋期間重犯風險,下令黎智英不准保釋,期間須續還柙看管。

被告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四)條,即於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一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將就涉及的欺詐案,於下周二早上十時半於高等法院,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黎的保釋申請,屆時將會連同本案一併提出保釋要求。多名民主派人士昨早到法院旁聽,包括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何俊仁、前議員梁國雄、林卓廷、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而黎智英的女兒及長子黎見恩亦有到庭。

眾人入庭前需先接受安檢,為裁判院首次因《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安檢安排,有旁聽公眾人士不滿安排,情緒鼓噪。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一向重視保安,並不時檢視措施以確保法院安全,亦會聯繫警方去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四三四一——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