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論司法改革 不能干涉法官量刑權

2020-11-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上主動提及司法改革問題,令政圈開始熱議中央是否將香港司法改革正式提上議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有人在提出司法改革時,認定是推倒所有事情,「當然不是這樣,沒有人想這樣做」。她又指,外界建議設立的「量刑委員會」,不論是如何組成、功能及權限都眾說紛紜,現時難以評論,但她強調量刑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重要權力,不能受干涉。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坊間不需要將「司法改革」形容為「擺上議程」,或作特別看待,因為司法機關會不斷作檢討,確保司法獨立,「根本一直都做緊」,籲大眾不應對司法改革一詞過分敏感,以平常心看待。

鄭若驊舉例指,立法會在十月三讀通過《二○一九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其中在《高等法院條例》司法機構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三名法官改由兩名法官處理,以更靈活調動人手,處理積壓的民事案件,她形容這都屬於司法改革的一部分,「司法機構自己看到如何可以把司法資源用得更好,而不影響基本法公正性,這些都是改革的類別。」

有輿論建議司法機構透過設立「量刑委員會」,就每項刑事罪行制訂量刑標準讓法官判刑有所依據。鄭若驊指,坊間就量刑委員會的定義有太多不同解說,其組成、功能及權限都眾說紛紜,難以評論。「量刑委員會是大家得閒就傾下偈?還是你叫法官『以後就跟我講』?後者當然不可以。」她強調,量刑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重要權力,《基本法》列明司法獨立是不能受干涉。

反修例案件陸續進入審訊程序,接連有法庭的判刑引起社會爭議。律政司今年內向高院上訴庭提出至少十六宗覆核刑罰申請,多數涉及反修例運動,大部分已成功覆核,由輕判感化令、社會服務令,改判入勞教中心、判監或加監。「如果判的量刑在原則上不對,因此過輕,律政司有責任提出覆核,的確今年多了,約有十六宗案件,絕大多數可證明判刑是不正確,要推翻判刑,我們的覆核正確。」

「法官都會錯,所以有上訴機制。」鄭若驊形容律政司的工作「辛苦咗」,「如果不是有咁多宗判錯,我們不用做(量刑覆核)。」

其中十五歲男生在元朗向無人的馬路投擲汽油彈被捕,在兒童庭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並形容被告是「優秀的細路」。經律政司申請覆核後,上訴庭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服刑。另一名二十歲女生因被搜出鐵鎚、易燃液體等物品,原審判監禁五星期,經律政司覆核後再被加監四星期。

鄭若驊明白社會上對這些判刑有不同反應,但絕對不接受因而對法官作人身攻擊,避免衝擊法治基石。「如果大家客觀持平、按判詞去討論,我覺得是可以的,不論判刑是否過輕過重的都可以,但千萬不要去攻擊法官個人,這一定不要做。這不是法官怕與不怕的問題,是對法治基石的衝擊,不可以接受。」

事實上,不分「黃」、「藍」陣營都有人對法官作出「起底」行為,鄭若驊坦言近來法官被起底情況增加,也不能接受,她作為律政司司長、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成功向法庭申請司法人員禁起底令。

政治敏感的氣氛下,社會對反修例案件高度關注,未來類似的判刑爭議只會有增無減,律政司暫時是否只以申請覆核刑罰一招對付?鄭若驊指出,普通法中,上級法院的裁定對所有下級法院都具約束力,「在下面的法官全部應該看到這個原則而要跟隨,如果不跟,我們唯有從頭再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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