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涉違國安男 轉解高院排期審
2020-11-17 00:00
二十三歲被告唐英傑,昨沒有提出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控罪指他本年七月一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三名警員重傷。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 二二一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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