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員藏刀錘判囚九月

2020-10-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間集會團體今年初在中環發起「天下制裁」集會,一名年輕市場營銷員當日被搜出鐵錘、行山杖、點燃器及摺刀,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罪成。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昨指,鑑於案情嚴重,被告亦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終判監九個月。被告隨即申請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以候上訴獲批,其間須遵守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及守宵禁令等條件。

辯方透露,二十三歲被告黃俊迪自小操行良好,還柙約兩星期亦無紀律問題,黃原擁有大好將來,惟受本案影響,事業陷入停頓。辯方續呈上另一裁判法院的案例指,該案同樣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曾取出涉案物品使用,結果判監四個月,冀法庭採納類似量刑。

然而,蘇文隆主任裁判官表明該案例沒有任何參考價值,坦言本案案情嚴重,黃經審訊後被定罪,故看不到任何減刑因素,遂判即時監禁九個月。

黃被控於今年一月十九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支行山杖及一把多用途摺刀。蘇官早前裁決時表示,案發前數個月不少示威者用鐵錘敲打公物,故裁決黃管有鐵錘必然是欲在當日或將來,用作破壞公物。不過,對於登山杖及摺刀,則裁定兩者均沒有非法用途。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三一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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