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文書主任罪成

2020-10-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曾在高等法院任職何志賢聆案官書記的二十八歲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 (ACO)施妙珍,去年十一月參與中環「和你Lunch」快閃堵路,其間稱一名拍攝示威者照片的女子為「八婆」,並煽動示威者對之襲擊,施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是首名因反修例示威案被控的司法機構職員。錢禮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七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因控罪嚴重,被告還柙待判。

被告原另被控阻街罪,昨獲控方撤控,辯方律師文浩正替被告求情時,指她案發時身穿便服,沒有蒙面,並非有預謀犯案,強調被告乃是因為受社會氣氛影響,才做出不符本性的行為。

文續指,被告現已感到後悔,已明白要用合適手段表達社會訴求,更因本案失去優渥的公務員職位;加上沒有人因本案受傷,亦沒有財物被毀,冀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機會」予以輕判。裁判官以控罪嚴重為由拒絕被告擔保申請,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七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二十八歲被告施妙珍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她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同時煽動江慧如打她,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情指,事主投資經理江慧如目睹有至少三十人在畢打街一帶聚集,其中約七至八人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她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撓,被告指着事主大叫「呢條八婆影相」並挑釁稱「打我囉打我囉」,更欲搶去她的手機但不成功。

示威者包圍事主並要求刪除照片,最終事主在一名英國籍路人的掩護下離開。案發兩日後,被告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獲當日她身穿的衣物,職員證記錄亦顯示她在案發後不久返回高等法院大樓。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八二三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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