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保就業計畫應改為「錢跟僱員走」

2020-09-23 00:00

保就業計畫推出了第一期,現正接受第二期的申請,計畫推出以來爭議甚大。的確保就業計畫正如羅致光局長所指保了僱主,才可保住職位,連職位也沒有,何來保就業呢?政府推行保就業計畫,用了大量的補貼,抑制了失業率的升幅,上次公布的失業率更在經濟不景氣時調頭回落至百分之六點一。同時,保就業計畫令不少僱主勉強繼續經營,因申領計畫限定了僱主不能裁員,故冷卻了就業數目,也冷卻了失業率。從這個角度,政府是沒有錯的!

可是,這種方法只是重量不重質!由於經濟不景氣,極大部分企業的收入大減,僱主也只能節省經營開支,既因申領保就業計畫下不能減少員工的數目,便只能減少員工的薪酬、以薪酬較低的員工代替薪酬較高的員工、減少時薪員工工作時數、放無薪假等等。因此,在保就業計畫下,僱員的薪酬待遇基本上也是變差了!對僱員來說,經濟不景氣令他們的情況變差,保就業計畫也沒有幫到他們!

市場會調節一切!當市場失效時,政府便應介入市場,如何可以做到質和量也可兼顧呢?政府實際上也有相當的經驗,只要將計畫改為「錢跟僱員走」,便能夠改善重量不重質的情況。政府應將資助額放在僱員身上,如我們現時的醫療券、學券、長者照顧券等等,政策思維是一致的,沒有任何新的東西。

如僱員A在二〇一九年十二月至二〇二〇年三月期間,自行選取一個月的薪酬作為基數,仍然是以強積金記錄作為證明文件。舉例說明,僱員A選取了二〇二〇年一月的薪酬為一萬元正,政府便資助薪酬的一半,即五千元。在保就業計畫推行期間,無論任何一間企業聘用僱員A,該企業也能向政府申領資助五千元。

這種做法的好處有數個。首先,僱員可按自己的考慮去不同企業就職,資助權在僱員身上,各企業要競逐僱員,激活了勞動市場的流動性。其次,政府也不用再考慮某些行業沒有受疫情影響而要「回水」,如超級市場等等,因僱員不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第三,政治上政府是資助普羅大眾的僱員,而非僱主,是挽回市民支持的重要步驟!政府已經推出了很多資助僱主的支援計畫,但資助僱員及一般市民的計畫少之又少,政府要三思!最後,也免除了僱員被逼要放無薪假、減薪酬的做法。

雖然如此,若以「錢跟僱員走」來實行保就業計畫的話,便會令失業率上升。因僱主未能強逼僱員減薪,便只會減少員工數目,造成失業。因此,政府也應在同時推行失業救濟金並肩而行!最後,若政府的「保就業計畫」不願改為「錢跟僱員走」的話,便應改名為「保僱主計畫」,以免市民大失所望!

顏汶羽

民建聯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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