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看不出青少精神科須檢討
2020-09-12 00:00
醫管局及衞生署回覆本報時表示,知悉相關裁決及建議,前者將會詳細研究及跟進;後者則稱會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及需要採用合適的方法協助判斷死因,並根據最新科研證據,不時檢視相關方法。
醫管局代表大律師馮國礎庭外指,現行《精神健康條例》分兩重機制,如兩位醫生均認為病人需強制性入院治療,必須先簽字確實,繼而交予法庭審批。相反,如醫生認為其病況非嚴重,可由家屬自行判斷是否入院。而彥霖一案中,因彥霖本人及陳母拒絕覆診,故現階段看不到機制需檢討。
去年三月及八月,屯門醫院數名精神科醫生分別診斷彥霖患上急性壓力反應及對立反抗症。而曾任醫管局法醫精神科醫生、撰寫逾二千份精神科報告的何美怡醫生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時指,彥霖在去年八月或出現首次思覺失調的症狀,更很可能患上初步的「藥物誘發精神障礙」及「短暫性精神障礙」兩種精神分裂症。
被問到屯門醫院精神科醫生與何醫生的診斷有出入時,馮大狀表示醫生診症時多數依賴臨牀判斷,惟何僅從第三方資訊得出結論,不便評論其診斷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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