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解釋彥霖屍身全裸 資深法醫:唔係好安樂

2020-09-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職訓局女學生陳彥霖死因研訊昨續,港大醫學院病理學系首席臨牀講師兼資深法醫馬宣立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同意大部分屍檢報告中的內容,包括結論為屍體腐化嚴重、死因不明,惟彥霖兩邊肺重及胸腔積水量相距甚遠,反而胃部沒有水,「稍為古怪」,並不同意報告所指彥霖可能是遇溺致死,同時慨歎無法解釋女屍全裸感到「唔係好安樂」,坦言「非常可疑」。

負責解剖彥霖遺體的法醫李毓樺早前以排除法推斷她或溺斃,並以左右胸腔腐化速度不一致為由,解釋兩邊腐液有近十一倍差異,又指其胃部積水甚少,很可能是胃部括約肌收縮所致。對此,馬表示兩邊肺重量及胸腔積水量理應相若,如將每邊肺重及胸腔腐液加起來計算,兩邊仍相差近三百克,坦言「分別太大」,因理論上「啲水無話淨係走一邊,唔走另一邊」,但無從解釋。

馬引述相關文獻指,假如遇溺時括約肌收縮,水理應不能進入胃部及肺部,「唔會零零舍舍話飲唔到水,但又吸到水。」,形容彥霖的情況「稍為古怪」。陪審員問及,有沒有可能是彥霖落水時身體傾側,導致兩邊肺部含水量相距甚遠。馬認為,這種推斷是「搵嘢去配合我哋見到嘅嘢」,而非按所見事實去作解釋,意思不大。馬澄清,遺體不會因漂浮而令兩邊積水有變化。

研訊主任問到,能否從死者身上檢測出生前曾吸入的氣體如哥羅芳,馬指可於肺、血液或肝臟化驗,雖抽取彥霖肝臟作毒理測試的結果呈陰性,但測試的毒品及藥物未必涵蓋哥羅芳。馬法醫大致同意剖屍報告所指,彥霖身上沒有任何致命傷、病變、服藥或毒,故單憑遺體不足以解釋死因。惟馬無法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的說法,因就目前資料所知,只能證明彥霖遺體被浸在水中,無法肯定她是遇溺而死。

至於李法醫日前聲稱香港水域不存在矽藻(diatom),未能以此作對比,判斷彥霖在哪個水域入水,故在解剖時未有在其身上取樣。馬認為對方有少許誤會,「全世界無乜地方係無(矽藻)嘅」,只是方法費時失事,很少在港實行。馬強調,即使本港並無矽藻資料庫,但只要檢取了肇事水域的海水樣本,仍可作化驗。

馬法醫歎謂,令他最「唔安樂」的是始終無法解釋彥霖遺體赤裸的原因,「淨係呢樣嘢疑點已經好大。」雖然法醫在彥霖的陰道驗不出他人基因,亦沒有發現傷痕,沒有正面證據顯示她死前曾遭性侵,但她的遺體漂浮水中數天,有機會令精液被沖淡,甚至沖走。馬不清楚彥霖生前有否穿內衣,但內衣褲普遍箍得較緊,不容易鬆脫或被水沖走。

當彥霖遺體被撈起時,警方曾致電衛生署法醫部協助,惟對方表示不需立即檢視遺體,而要盡快將遺體冷藏。馬法醫坦言不清楚當時雙方如何溝通,但「我自己點都好,如果有全裸女屍,都會想去睇下(遺體)點先。」案件編號:死因研訊八七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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