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了解而分手」終止試用 聶德權:公僕有申訴機會

2020-08-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早前發出內部管理規定,列明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倘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起訴,會被終止試用期「炒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表示,試用期讓政府和公務員互相了解,當政府認為被起訴的公務員不適合獲長期聘用,終止試用期是「因了解而分手」,強調部門首長處理有關個案時,涉事公務員會有申訴機會。另外,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透露,局方暫定九月下旬與公務員團體會面,討論公務員宣誓問題。

聶德權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公務員的試用期為三年,是政府和公務員雙方了解的階段,讓政府了解清楚員工是否合適人選,員工亦可了解職位是否適合自己,期間「可能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他強調,政府對公務員的品行、操守及表現有嚴格要求,希望長期聘用合適的公務員,在隊伍中發揮,因此當局認為,若試用期間的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及被起訴,就不適合獲長期聘用,需終止試用期和停止聘用。

聶德權指出,法庭裁決被告是否要負刑事責任的門檻較高,但被捕和被起訴亦需要一定門檻,強調《公務員事務規例》一直有針對試用人員的聘用和終止試用期的政策。

被問到或有公務員路過案發現場而被捕,措施會否冤枉好人,聶德權強調安排並非機械式,當事人有申訴機會:「我們不會機械式去做,不會因被捕、起訴便自動終止(試用期)。每位部門首長處理這些個案時,都會考慮清楚個案的情況、事實,亦要讓當事人有申訴機會。如果真是經過某地方而被捕,這些情況我們以往都有注意,亦處理過,不會因此而冤枉你。」他補充,部門首長作出決定前,會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有程序確保做法公平公正。

聶德權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則提到,普及社區檢測計畫牽涉很多政策局和部門,以及人力和資源的調動,「所以幾個局當中,總要有一個負責協調,所以我便負責這工作」,而非其他局長或更高級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

對於這是否顯示特首林鄭月娥特別信任他,聶德權稱:「我們是一個團隊,互相配合做好這件事。」他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調任公務員事務局,今次是否向中央證明能力的機會?他認為最重要是在崗位上做好工作,盡快結束疫情,讓香港重新出發。

另外,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透露,公務員事務局原訂上周三與該會在內的四個小型公務員團體會面,討論公務員宣誓問題,但因局方全力推行普及社區檢測計畫而延期,局方暫訂於九月下旬與公務員團體聚首討論有關問題。她要求當局明確列出擁護和效忠的準則、獲准和被禁的言行、違反誓言的罰則等,再諮詢職方後才落實有關措施。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則表示支持落實公務員宣誓,以及解僱被起訴而正在試用期的公務員,認為後者屬一貫政策,只是以前並未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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