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業主租戶逆境宜共患難

2020-08-30 00:00

新冠肺炎疫情籠罩,店鋪十室九空,打擊市民外出消費的意欲,重創包括飲食業和零售業的多個行業,特區政府也多次對餐廳實施限聚人數令、晚上限業令,使餐飲業界叫苦連天,百上加斤,幸好,特區政府也實施並調整了惠民紓困措施,通過防疫抗疫計畫中《食物業界別資助計畫》和其他計畫,包括向餐飲處發放特殊補貼,從二十五萬元至二百二十萬元不等;特區政府這次優惠政策,延續了去年底給予食肆牌費減免的措施,減少了食肆的部分經營成本。另外,特區政府的寬減非住宅七成五水費及排污費措施再延長四個月,直至二○二○年十一月為止,餐飲業界更是直接受惠者;特區政府也向零售業、補習社、幼稚園、持牌酒店、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美容院、按摩院、戲院等場所提供一次過津貼,讓業界暫渡難關;特區政府也推出兩輪「保就業」計畫,合資格僱主已陸續收到工資補貼,其間僱主須遵守承諾不能裁員。

特區政府也對物業業主提供紓困措施,惠及業主的政策只有寬免二○二○/二一年度住宅物業的全年差餉,以每戶每季一千五百元為上限,但只涵蓋住宅物業,然而,特區政府未有對商業及工廈物業作出寬免或減免,特區政府對業主和商界租戶的紓困措施可謂差天共地。有商鋪或工業廈的租客藉詞生意差,要求業主減租,或按營業額比例繳交租金;當中有業主本着共渡時艱,酌情減租,但也有業主堅持尊重合約精神,按租約條款收取雙方議定租金。站在業主的角度,在商戶好景時,業主不會貿然加租,或要求租金按租戶營業額上浮。任何生意均有賺有蝕,作為投資者和經營者,預計有回報便有風險,順境時賺錢,逆境時咬牙根捱過,這便是商業運作賴以持續的原則。其實,過去半年期間,超級市場、外賣食肆等業務並沒有受到影響,相反,營業額反而更可觀。

做生意難,做業主更難。商業社會,資本家把投資放在不同產品,包括物業、股票、衍生工具、經營實業,甚至是存放在銀行或存款公司「食利息」,各項投資項目為資本家賺取利潤,屬合理回報,個別投資者把資金放在高風險產品,換來可承受的高回報;換句話說,租務其實就是業主的那盤生意,租金就是業主的收入來源和利潤。業主若沒有把資本放在物業投資,而是把資金放在其他替代投資,如金融產品或實業,同樣可以賺取回報。可見物業本身就是業主的基業,業主本身也需要向銀行每月償還供按揭連利息成本,同時,業主也需要聘請專業管理人員去打理物業、為樓宇繳付差餉、地租、修葺、保養、保險等固定費用,這就是業主的成本支出,所以收取租金回報也是合情、合理、合法。

我們在商業社會生活,自要尊重法律和原則運作模式,業主租客宜同舟共濟,尊重法律和合約精神,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朱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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