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薪假員工不計入承諾受薪僱員

2020-08-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針對社會關注,政府前日公布第二期保就業時作出調整,指針對表面上符合計畫規定,即無裁員、所有補貼用於支薪,但實際做法違背保就業原意的公司,推出全新罰則,包括或收回全數補貼。創新辦昨日提醒僱主,指正在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的員工不會視作有支薪僱員,不會計入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據悉,政府內部明白經營情況惡劣,僱主或要員工放一兩天無薪假,但有僱主要求員工不斷或大量放無薪假,亦支付很少人工,故作出此直接「提醒」。

第二期保就業計畫在本月底開始接受申請,細節大致上與首期計畫相同,當中新增罰款。保就業秘書處回覆,第二期計畫新增的罰則旨在提高對大幅裁員又無意重聘僱員以填補被裁減僱員的個別僱主的懲罰,以加強阻嚇性。至於第一期罰則下的罰款安排,是針對僱員人數因不同情況減少(包括自然流失)而又未有聘請新僱員的僱主,這項罰則在第二期仍然適用。因此,新舊罰則的目的並不相同而且並沒有牴觸。

創新辦昨日指,注意到社會各界大致歡迎對大型物管公司的建議,也特別感謝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及部分大型物管公司積極回應。

就兩大連鎖超級市場作額外承諾,創新辦發言人強調政府會細心聆聽公眾的意見,亦已邀請相關機構於下周商討落實有關承諾的初步構思,並會要求機構在提交第二期申請時,同時提供回饋顧客及惠贈非政府機構的建議書以供審視。

至今保就業計畫秘書處已向勞工處轉介了五十二宗舉報或投訴,勞工處已接獲其中十二宗有關僱傭權益的申索聲請,主要涉及被短付終止傭僱金、工資糾紛或被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當中四宗經勞工處調停後僱傭雙方達成和解,另外六宗須交由勞資審裁處尋求司法仲裁,餘下兩宗個案仍在處理中。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表示,機構早前求助個案顯示,八成涉及被放無薪假及遭減薪,有酒店領取了相關資助,但仍裁員及放無薪假,甚至預支未來數年的有薪年假。她認為有關情況亦應視作違規,促政府堵塞計畫漏洞,亦要限制僱主在指定時間內向僱員發放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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