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恐嚇案 因打風延今天審
2020-08-20 00:00
現年七十二歲的黎智英面對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一七年六月四日在香港銅鑼灣興發街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使他受驚。審期預計為三天,將以英語進行,屆時控方會依賴事主X和另外一名證人口供指證黎,亦會呈上三段合共十至二十分鐘的現場片段,以及約長十五分鐘的錄影會見記錄。辯方不爭議其呈堂性,表明或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黎智英早前獲准以現金四千元擔保外出,候審期間不得離港、在報稱地址居住、每周三晚上六時至九時往九龍城警署報到,同時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黎智英先後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禁離港令,惟均被拒絕。
翻查資料,黎智英半年內三度被捕,面對刑事恐嚇、非法集結、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早於今年二月,黎智英與工黨主席李卓人、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因涉嫌參與去年八三一的非法集會,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同時因本案被起訴。
直至四月,警方再派員到黎家大宅拘捕黎智英,指他涉嫌去年八月十八日及十月一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另外,黎智英疑參與今年的六四晚會被票控,指他非法煽動他人於當日參加在維園舉行的公眾聚會。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九五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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