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筒灼下體鐵凳打頭 保險女經紀涉虐男友
2020-07-15 00:00
男事主昨隔着屏風作供稱,女被告麥凱晴於一八年四月透過 SPEED DATING認識,同月發展為情侶。五月起男事主搬去被告位於跑馬地寓所居住。事主稱被告嫌他行房「太快完結」,屢次將被告頭部撼向牆,又咬噬他上半身。即使他當時已「喊晒口」但被告仍然施襲,致傷口流血。
事主續透露,他未認識被告前已打算在日出康城置業,計畫原本跟被告無關。但前年八月起被告不滿他在未獲得她同意下,擅自向姑姐借錢購買物業,屢次以相同理由虐待他,被告分別在八月十五日和廿八日,分別用鐵凳毆打他的頭部,用剪刀刺傷和用熱水淋大髀等。事主稱其間獲被告指導購買股票,為表示對被告的愛意,他將五十萬股票收益轉帳給被告。
同月廿五日晚上事主替被告吹頭其間,遭被告扯陰莖,被告無緣無故再將風筒熱風吹向他的下體導致灼傷和「起水泡」。數日後被告陰莖傷口結痂,但遭被告「搣走」。雖然被告沒有表明她生氣的原因,但他猜測跟早前置業糾紛有關。事主又承認:「我以前未有過女朋友,因為對佢嘅愛」,會盡量滿足對方要求,包括在同居單位內一絲不掛。被告曾說服事主指,以往前男友也願意遵照她的指示。
事主憶述八月廿八日被灼傷後,被告翌日主動提出與事主一起看醫生,但她要求事主不要向醫生展示上半身傷勢,怕會驚動診所報警,事主「唔想佢被警察拉」於是就範,並按對方指示,訛稱大腿上的灼傷是一次在家烹飪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惟兩人去診所同日的早上,被告毫無理由下動怒,先用剪刀插事主上身,後再在他身上塗抹辣椒油。
事主指,被告因不滿他向姑姐借錢置業,是擔心將來物業升值後,計算利潤收益歸誰會混亂。事主形容被告希望他的「財產和個人也屬於她」。事主又指控被告屢要求他「去老人院嚇嫲嫲令佢心臟病發」,盼事主嫲嫲早日百年歸老以「激死」他的姑姐。其後他被姑姐發現其頭上瘀傷和腫脹,終將自己被虐事件和盤托出,並由姑姐報警。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九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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