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生及結他導師簽保守行為

2020-06-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女學生及一名二十四歲結他導師分別於去年八月及十一月的示威中,以雜物堵路或管有鉗子及噴漆,各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兩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三名被告以自簽一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的方式了結案件,撤回控罪。被告另需各自支付五百元堂費。

首案發生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早上,警方接報指薄扶林道有示威者堵路,遂派警員處理。警員到達港鐵香港大學站對開時,發現約十人聚集在港鐵香港大學站對開,並用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堵塞薄扶林道行車路。示威者之後往香港大學方向逃走,警方成功追截兩名女學生謝穎淇(二十二歲)李燁(二十歲)。

另去年八月五日晚上,示威者在北角警署外聚集,拋擲磚頭及水樽,被告黃綿語嘗試越過警方防線被截停,並在他身上搜到鉗子及噴漆。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六八三、二七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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