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字出頭】院舍修例 刻不容緩
2020-06-26 00:00本周二立法會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就「修訂《安老院條例》(第459章)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進行討論,如無意外,是今屆會期最後一次就院舍修例進行討論。
院舍經營者為縮成本,賺最大利潤,屢屢違規。最近,就有六名私家醫生於一六年以院舍人手不足,認為「綁起院友最安全」為由,為十多間安老院舍簽發「空白」醫生紙,允許職員對院友使用約束衣而被判停牌一個月。
院舍每次出現問題,經營者往往都毋須要負責。大埔劍橋護老院於一五年被揭發在露天平台替長者洗澡;翌年牛頭角劍橋護老院有院友被揭發疑遭他人在其肛門強塞紗布。最近,死因庭為該院友死因進行研訊。劍橋集團董事陸艾齡出庭作供時,竟供稱「社署最鍾意我哋,我哋集團做得最好」,對排板顯示護理員連續五周沒替院友量體溫、脈搏等生命表徵,辯稱「李嘉誠咁,邊間百佳有食物過期,佢都唔會知喇」,卸責到員工身上。院舍無論是否聘用足夠人手、有否足夠措施和監管,及員工是否合乎護理資格等,經營者彷彿都毫無責任!
民間團體一直要求政府修例堵塞漏洞。單單我有參與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聯同其他長者團體、殘疾人士團體,自一七年起,就請願逾十六次,並發表民間報告,要求規定院友有足夠的人均面積、提升院舍員工人手比例、列明不同崗位員工及持牌人的權責等。可惜,政府充耳不聞,連公開諮詢也不舉行。
我亦透過立法會,運用議員權力,就持牌人的規定、把遺棄及疏忽長者或殘疾人士納入現行侵害人身罪內,提交議員條例草案,明確社署發出院舍牌照時持牌人所需的條件及提高虐待老人、虐待殘疾人士的罰則。不過,政府竟以會造成大量開支為由,指稱我的條例草案違反基本法,會同梁君彥拒絕將之交到立法會大會表決。
由政府委任的社署修例小組,我亦參與其中,並多次把民間聲音帶進入小組內,但由政府委任院舍代表、親政府人士佔多數,最終建議仍屬小修小補,如把通宵當值的護理員對院友的比例由一比六十提升至一比四十,但根本無力杜絕問題。該小組一九年中已向政府提交報告,至今政府僅稱仍正準備修例工作,預計在下一個會期提交立會。
入住院舍的院友,就是因為家人無力照顧或沒有自理能力才需要入住。政府卻任憑一些無良院舍經營者藉殘破、過時的法例來謀取暴利,並常以「院舍會倒閉」作推卸、作威脅。面對無數被虐待、被性虐、被疏忽致死等的院友,我始終堅持,院舍修例,刻不容緩!
張超雄(工黨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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