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應不設追溯期 劉兆佳:已兼顧兩地差異
2020-06-21 00:00(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應不設追溯期,估計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區政府失控、戰爭等情況,才會行使管轄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和民建聯都認為,《草案》已兼顧兩地差異。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和公民黨質疑,由特首指定法官審案破壞司法獨立。
《草案》列明,特區維護國安委員會將設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譚耀宗認為,部分國安案件可能相當複雜,依靠中央提供資料,而委員會的組成則以香港官員為主,設立顧問有助協調和溝通。他又提到,有意見認為應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甚至應由內地法官負責,現交由特首指定法官審案屬折衷做法。
劉兆佳表示,《草案》已充分平衡「一國」和「兩制」,信任本港執法和司法機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尊重香港的普通法傳統。他形容,中央在港設立國安公署、向特區國安委員會指派顧問等規定是要「留一手」,一旦出現問題仍可補救。
民建聯認為,《草案》兼顧兩地差異,既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行使普通法制度的特點,又能充分體現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期望《國安法》早日通過落實,亦要求特區政府及早籌備執行該法的架構及隊伍。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不排除駐港國安公署的管轄權延伸至審判和引渡權,又指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的規定不影響司法獨立,因現任法官都由特首任命。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則指規定衝擊司法獨立,違反三權分立原則。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北京將其權力,猶如一把利劍直接插入香港的司法和行政機關內,批評特首指定法官審案的規定違背司法獨立,並憂慮中央向國安委員會指派的顧問或影響香港的執法和檢控工作,與「一國兩制」、三權分立原則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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