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國安法》讓香港重回正軌

2020-06-21 00:00

《港區國安法》即將完成立法,有人安心有人愁,謠言亦滿天飛。《國安法》猶如家中一道大門,全世界各國也有各自的《國安法》,澳洲有兩部、英國三部、加拿大五部、美國更有達二十部,最高刑罰可判處死刑(美國及日本),雖然款式不同,但都必然存在,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保護國民的安全。行得正企得正的人實不用為此驚怕。

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獲國家授權享有高度自治,不用納稅、不用繳交軍費,便可以享受國家的軍事和外交保護。《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寫得清清楚楚,香港應就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自行立法,但在反對派極力阻撓下,始終無法完成立法。雖然現行法律有一些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相關規定,如《刑事罪行條例》提及叛逆、煽動等罪行,但相關法律長期被「雪藏」,未能有效執行,導致香港國家安全不設防了二十三年。時移世易,中國國力日益強大,令一些西方國家感到擔憂,因此千方百計圍堵中國拖延崛起,他們深知內地不能碰,香港這個「缺口」便成為他們乘虛而入的機會,挾持香港打擊中國。

香港過去一年飽受暴力違法行為肆意破壞,市民出行返工返學不再安心。最近警方已破獲大量汽油彈、致命武器槍械和TATP烈性炸藥,種種迹象顯示香港已經出現恐怖分子行為,社會陷於動盪不安之中。香港國家安全「真空」,外國和境外勢力自出自入、胡作非為,由暗轉明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一國兩制」。首當其衝最受傷害的是香港普羅市民及在港營商的企業。持續不斷的暴力衝突、沒完沒了的政治爭拗,令部分人及企業失去信心,甚至有人移民他去。最終犧牲的是香港長遠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甚至影響國家與民族發展,因此堵塞這個國家安全漏洞已是刻不容緩了。

在目前嚴峻的政治局勢下,由國家層面進行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更具必要性。有人造謠指立法讓香港變成「一國一制」,是完全不了解「一國兩制」。既然香港獲授權享有高度自治,國家當然要對這個授權負責,監督香港,以確保「一國兩制」順利運行。當香港未能自行立法保護國家安全,國家有責任出手修補漏洞。港區國安立法過程嚴格依照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第18條規定,遵循既定程序,反映國家堅決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和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的《憲法》,也有明確規定任何人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均不得危害有關國家的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衞生,以及尊重他人的權利。《港區國安法》是要維護好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等,保護的是大部分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權益及自由,香港人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示威、新聞、言論等自由不會受影響。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立法決定後,股市樓市均未見大瀉,有民調也顯示高達七成四香港市民認為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撐國安立法簽名活動也收集到近三百萬名市民的支持,商界更齊聲叫好,可見《港區國安法》有穩定香港的作用。

國家安全與發展息息相關,○九年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澳門,GDP增長了一百五十三巴仙、遊客增加了八成一,維持低失業率百分之一點七,經濟持續向好,當地至今也沒有人被以言入罪或因國安法被捕。《港區國安法》是一場「及時雨」,為香港止暴制亂帶來新希望,相信立法後恢復社會安寧、重建經濟繁榮指日可待。

胡曉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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