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設計師起警底違禁令判緩刑

2020-06-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成功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發布警員的個人資料,已婚女設計師在禁制令生效期間,在facebook轉載某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辱罵「血債血償」,及「黑警」等字句。結果因民事藐視法庭被帶上法庭,她昨在高院承認已刪除帖文及社交平台戶口。法官高浩文判她入獄二十八日,准以緩刑一年,並考慮其財政狀況後下令她須向律政司支付三萬元訟費,成為首宗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的案件。

任職自由平面及珠寶設計師的三十九歲被告陳藹柔聲稱,她於去年十月因面臨事業低潮而到英國及日本散心,並不知道涉案臨時禁制令已頒布,她於去年十一月五日在網上看到涉案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便複製及公開轉發訊息,她直認自己一時鹵莽,現已深感後悔。

警員翌日上門調查案件,並以「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拘捕她。她與警方充分合作並交出其社交平台的帳號與密碼。陳已立即刪除該帖及社交平台戶口。

涉案警員及其家人表示自陳公開他們發布後,他和家人每日最少收到二十粗口滋擾電話,而被逼要更改電話號碼。他在街上被人認出時更被罵「黑警」及「黑警死全家」,該警員被起底後其資料亦遭人申請了器官捐贈及綠色殯葬。

他與妻子的名字曾被塗鴉在某停車場的牆上,其妻子因擔心個人安全而飽受失眠的折磨,一直害怕被人認出,兩人到外國暫避後居住在安全屋三個月。

高浩文法官指,撇開政治立場而言,任何人亦不能參與起底活動,更何況現今科技發達,訊息發布後便迅速廣泛傳播,網民按數下鍵而發布的訊息,對現實世界的真實人物造成長久傷害,但考慮到被告眾多的求情因素,最終判其入獄緩刑。

律政司申請三十五萬八千元的訟費,但法官考慮到被告從事自由工作,月入僅二千至三千元,積蓄亦只有四萬元,故下令被告只需支付三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案件二四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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