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內政大臣倡BNO港人 居留五年後可申入籍

2020-06-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決定定立《港區國安法》,引來英國政府高度關注,之前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已表明計畫延長BNO持有人的留英限期。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上周五亦致信英國首相約翰遜,信中涵蓋香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人士及其家屬「成為公民的途徑」的臨時措施建議。彭黛玲表示,若中國落實《港區國安法》,應向持有BNO的港人,提供明確的入籍途徑,建議批准持BNO港人在英逗留超過六個月,作為過渡措施,以便他們在定居五年之後,有權申請入籍英國。

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表示,一旦全國人大實施《港區國安法》,應向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提供明確的入籍途徑。她將指示對邊境人員容許BNO持有人在英國逗留超過六個月,作為過渡措施,以便他們在定居五年之後,有權申請入籍英國,但期間不得領取英國福利。

彭黛玲在信中表示,新的BNO入籍途徑,將擴大BNO持有人及其家屬進入英國和居留的權利,他們需要在不依靠公帑下自給自足,能在定居五年後可申請入籍,其間可以工作及讀書,不用申請 Tier 2 General visa,即毋須擔保人僱主也可工作,但如果在入籍前觸犯刑事法例便會被驅逐出境。

彭黛玲指出,申請資格會以慷慨為原則,不會設申請人數上限,BNO持有人的配偶及十八歲以下兒童皆可申請,強調不會為申請入籍訂立配額。

雖然彭黛玲表明新計畫會以慷慨原則推行,但在一九九七年至二〇〇二年在香港出生的一群,因為已屆成年,即使父母有BNO也未必可受惠。此外,申請人須自行支付簽證及申請入籍的費用,同時也要繳交健康稅(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英國首相約翰遜早前已明言,會增加BNO的權利,讓持有人更易移居英國。有調查發現,逾六成執政保守黨黨員,支持英國接收港人,反映約翰遜的決定,在黨內有廣泛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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