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籲市民毋須過分憂慮 強調檢控決定不受干預

2020-06-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草擬「港區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見圖)指出,內地實行成文法採用無罪假設、舉證責任在控方等刑法原則,與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一致,市民毋須過分憂慮。她亦強調,中央駐港的國安機構不能干預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會否叫我告就告,叫我不告就不告?他就嘗試叫吧,但我是不受干涉的。」

鄭若驊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內地的成文法與香港的普通法在刑法原則一致,政府會多作解說:「在中國刑法中的無罪假設、我們說的舉證責任(在控方),又或者定罪標準是無合理疑點,這些其實是一致的,沒有甚麼大的區別,所以大家不用過分擔心。」

對於中央政府維護國安的機關有需要時可在香港設立機構履行職責,鄭若驊強調,檢控工作會由律政司負責,相關國安機構在港都需要遵守香港法律,「會否叫我告就告,叫我不告就不告?他就嘗試叫吧,但我是不受干涉的。」她重申,《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至於蒐證方面,應由保安局交代,當案件交到律政司後,必會審視蒐證方法能否獲法庭接納。

她不猜測「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內容,但指中國刑法一般沒有追溯力,不過亦有少數例外,如涉公約及國際慣例。對於有關案件由哪一級法院審理、是否要由中國籍法官在特別法庭審理,她相信跟從目前的制度,法官的委任是按專業及司法專長,又認為若有專責法庭處理是好事。

去年反修例示威出現暴力行為和「港獨」訴求,她認為訂立「港區國安法」合情、合理、合憲、合法:「去年出現的亂局,暴力、恐怖活動情況慢慢浮現,『港獨』肆無忌憚地表揚、推動,我想很多人都會明白從國家(的角度)是不能接受,所以國家立法處理少數人士危害國家安全,是合情、合理、合憲、合法。」

她重申,立法後港人仍可依法行使言論和集會自由,毋須過分擔心被「以言入罪」,但希望市民發表意見時回歸和平、客觀及理性,不要嘗試發表「港獨」言論以身試法,「不是好好玩」。她相信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愛國,不會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的事。

早前從北京返港的鄭若驊說,已客觀地向中央政府就訂立「港區國安法」表達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按內地程序作諮詢,市民有渠道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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