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吁市民毋须过分忧虑 强调检控决定不受干预
2020-06-07 00:00
郑若骅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内地的成文法与香港的普通法在刑法原则一致,政府会多作解说:「在中国刑法中的无罪假设、我们说的举证责任(在控方),又或者定罪标准是无合理疑点,这些其实是一致的,没有甚么大的区别,所以大家不用过分担心。」
对于中央政府维护国安的机关有需要时可在香港设立机构履行职责,郑若骅强调,检控工作会由律政司负责,相关国安机构在港都需要遵守香港法律,「会否叫我告就告,叫我不告就不告?他就尝试叫吧,但我是不受干涉的。」她重申,《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至于蒐证方面,应由保安局交代,当案件交到律政司后,必会审视蒐证方法能否获法庭接纳。
她不猜测「港区国安法」具体条文内容,但指中国刑法一般没有追溯力,不过亦有少数例外,如涉公约及国际惯例。对于有关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审理、是否要由中国籍法官在特别法庭审理,她相信跟从目前的制度,法官的委任是按专业及司法专长,又认为若有专责法庭处理是好事。
去年反修例示威出现暴力行为和「港独」诉求,她认为订立「港区国安法」合情、合理、合宪、合法:「去年出现的乱局,暴力、恐怖活动情况慢慢浮现,『港独』肆无忌惮地表扬、推动,我想很多人都会明白从国家(的角度)是不能接受,所以国家立法处理少数人士危害国家安全,是合情、合理、合宪、合法。」
她重申,立法后港人仍可依法行使言论和集会自由,毋须过分担心被「以言入罪」,但希望市民发表意见时回归和平、客观及理性,不要尝试发表「港独」言论以身试法,「不是好好玩」。她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爱国,不会做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事。
早前从北京返港的郑若骅说,已客观地向中央政府就订立「港区国安法」表达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内地程序作谘询,市民有渠道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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