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十四被告提訊

2020-05-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十一月中旬發生理工大學衝突事件,多人前往聲援困在理大內的示威者,以圖「圍魏救趙」,警方拘捕多人,事後更有逾二百人被控暴動罪。事隔近半年,有十四人被落案起訴,其中五被告均為學生,最年幼僅十六歲;亦有被告聲稱任職台灣「公視」記者。十一宗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除了被控暴動罪的兩男被告不獲保釋外,其餘十二人均可保釋候訊,案件分別押後至七月及九月再訊。

二十三歲地盤工施英濠及二十歲文員文自強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他們涉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九龍油麻地加士居道天橋近伊利沙伯醫院,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施另被控一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管有兩把刀及一把錘。而文則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他涉嫌管有兩罐電油。案件將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

而警方在尖沙嘴一帶作驅散行動時,在二十六歲被告鄧卓儒身上搜出大量防具、雷射筆、士巴拿、膠索帶、多用途刀等物件,他自稱為台灣公共電視台記者,事後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管有七條索帶。由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裁判官聽取陳辭後,准他以兩萬元保釋外出,但須每天到警署報到,外出時亦不可管有任何利器及違禁武器。

另外兩名男學生十八歲鄭啟駿及十六歲李佳豪,涉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尖東救護站一救護車內,訛稱自己身上並無身分證,以企圖誤導兩名警員。三十一歲男獸醫護士李君珩涉在尖沙嘴公主道襲擊警察A;二十五歲園藝師陳俊傑則涉在麼地道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噴水池旁叫囂罵惡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至於侍應劉思衛、男學生梁子揚、女學生祝蔚喬、測量員李浩維、男時裝設計師陳子朗,介乎十六至二十七歲,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五人分別在理大、科學館附近,甚至港鐵東鐵線路軌中間之明渠,管有一套六角匙、士巴拿、剪鉗等物品。

二十四歲售貨員梁祖光被指在尖沙嘴暢通道南危駕;三十二歲建築安全主任陳鎮洋涉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八一八至八二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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