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生涉藏汽油彈辯稱「打邊爐」
2020-04-17 00:00
控方昨日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調查,包括分析現場閉路電視影像及化驗證物;另透露警方尚在追查其他涉案人士,而樽內的液體經化驗後證實含易燃物品。辯方解釋該些易燃物品常見,可為「打邊爐」所用燃料。
被告林偉豪,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本年四月十三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兩樽懷疑是汽油彈。
另去年萬聖節晚,二十七歲無業漢張子軒(見圖左)涉於旺角運動場外被截獲管有一把士巴拿、一把摺刀、兩把鉗,事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亦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一日,以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照准。辯方昨日投訴,被告被捕後曾遭警員打傷眼角,亦拒絕其就醫要求;另又指警方警告曾威脅被告,會將汽油彈放在其背囊內。被告現獲准以二千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亦不可接觸控方證人。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五八二、五八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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