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7人完成十日隔離後 返家檢疫四天
2020-04-12 00:00(星島日報報道)檢疫中心位置有限,衞生防護中心昨日開始陸續安排已在檢疫中心逗留十天,而且合適的檢疫人士,回到家中完成餘下四天的檢疫期,首批有三十七人。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認為措施合適,但另有專家擔憂他們回到家後會傳染給家人或社區。
袁國勇又稱大部分患者在十四日潛伏期後都無事,部分極端例子的潛伏期長達二十五至三十日,若因此延長潛伏期會逼爆檢疫中心,認為十四日檢疫屬可靠做法;他又建議重開關口後,內地、英美等地來港者,需要在當地做病毒檢測,來港後再做檢測都呈陰性,才可自由活動。
不過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認為,家居檢疫未必安全,指出四分之一病人是潛伏期七日後才發病,他們可能將病毒傳染給家人或社區,同時亦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倘家居沒有獨立房間及洗手間屬不理想,當局應盡可能將他們留在檢疫中心,避免交叉感染。
他又稱醫護人員、服務性行業及紀律部隊,若需要在定居檢疫,應在完成十四天檢疫後再做病毒檢測,呈陰性者才如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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