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案件積過多 控辯是雙輸局面
2020-02-20 00:00
江樂士表示,受法庭停擺影響,舊案未清,新案件又源源不絕,被告將須比平時等候更長的時間進行審訊,檢控官須處理的案件亦會愈來愈多,對任何一方都沒有益處。另外,案件的受害者和證人或會因候審時間過長,對事發時的記憶變得模糊,影響審訊的公正性。
江樂士更特別提到可援引《公安條例》,將判刑五年內的暴動案件移交裁判法院處理,好讓案件能盡早進行審訊。江樂士亦認為律政司應聘請經驗豐富的私人律師組成專責小組,專門處理示威案件,以緩解目前案件不停押後的困局。
就法庭恢復全面運作後有何相關安排,司法機構查詢僅表示「司法機構會於適當時候公布安排」,看來有關安排對公眾而言仍是未知之數,相信律政司及辯方律師暫時亦難以有所部署。
檢控主任蔡銘成對本報表示,法庭停擺大半個月,對他的影響頗大。除了早在兩個月前已排期審訊的案件無法處理外,大量獲警方批准擔保,待排期提堂的新案件亦無法處理,光是上周在屯門法院第一庭,就有二十多宗類似案件。問到他有關方面將如何處理,他指暫時未有收到任何通知,但會尊重及接受各方面的安排。
蔡續稱,目前案件已不斷堆積,已預計法庭回復正常運作後,其工作量或會急增。但他認為案件堆積對控方的影響不會太大,並對律政司的處理能力有一定信心,「控方點都係照跟照做」,自己則「做到幾多得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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