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香港沒有「完全自治權」
2019-11-29 00:00
提及特首普選問題,梁振英批評民主派希望香港仿效其他國家的普選模式,但無視香港不是國家的事實。他強調中央在《基本法》下,就特首的產生預留了權力,特首必須透過中央政府的任命,才得到中央額外授權,繼而擁有高度自治權,又指若然特首只擁有如其他國家的市長般的有限權力,「北京會立即開綠燈,在沒有其參與的情況下進行普選。」
他稱,若港人要求在未經北京批准的情況下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或者在否定北京不任命權的情況下選舉產生行政長官,「這就等同分離運動」,形容二〇一四年的「雨傘運動」及目前「黑衣運動」五大訴求中的最後一項正是如此。
梁振英亦引述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上月稱,中國政府於《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本月二十一日卻改口:「中國已不再遵守對香港享有完全自治的諾言」,批評對方於五星期內「搬龍門」,令中國變成「破壞承諾」。他重申香港只有高度自治權,沒有完全自治權,若有政治人物以為有數十萬港人上街示威,香港就能實行沒有中國政府參與的完全自治,並會有如同主權國家的民主,想法是非常不負責任。
問答環節期間,梁振英被問到對民主派於周日的區議會選舉大勝有何看法,他直言對結果不感震驚,認為單議席單票制、簡單多數制的選舉制度是造成建制派大敗的原因,建制派的得票比例實際高於四成,比三年前的立法會選舉為佳,亦指區議會選舉已變得高度政治化,選民根據政治立場而非地區工作投票,認為不應誇大民主派的議席進帳。
他又形容,現時只知道選舉結果、而非後果,「我只希望民主派和激進人士不要不自量力(bitten off more than they can c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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