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上剪女子馬尾 髮型師認罪候懲

2019-09-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六十五歲男乘客今年初在城巴上,因不滿前排女乘客的「馬尾」搔擾其膝頭,一怒之下用剪刀剪掉女乘客頭髮,遭同車男乘客目擊並喝止。男乘客被捕後自稱是髮型師,故隨身攜帶剪刀,更直言:「佢啲頭髮阻到我咪用鉸剪剪咗佢囉」。案件原訂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涉案髮型師昨承認襲擊致造成傷害罪。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判刑,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余錦麟(見圖)昨親自求情稱「好後悔,知自己好唔啱」,但強調女事主的馬尾「好長好散」,「好大扎無綁實,整到落我膝頭」,他已知會事主,更有「輕輕恐嚇佢」,但事主未有理會,故一時衝動剪下其頭髮。

被告有四十一項案底,包括暴力及不誠實罪行,他透露自己現時一星期工作三天,月薪六千元,「好安分守己返工,唔會有第啲行為」,冀法庭能輕判。

案發本年一月十三日早上九時許,女事主丁慧琳綁着「馬尾」,坐在一〇七號城巴上被告前一排的座位上。坐在被告後排的男乘客目睹被告用剪刀剪女事主的頭髮約兩三次,歷時五至六秒,隨即問被告為何要剪別人的頭髮。女事主聞言回頭看見被告將手藏於袋下,她發現地上滿布髮絲,其馬尾亦變短,遂質問被告,被告稱:「你啲頭髮阻住我」。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佢啲頭髮阻到我,我咪剪咗佢囉,我知係我唔啱」。被告稱他任職髮型師,故身上攜帶一把剪刀,他稱因女事主坐下後,她的頭髮搔擾到他,一時衝動下犯案,但現已知錯。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三〇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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