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引《收地例》建公屋

2019-09-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運動持續三個月之際,民建聯昨促請政府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興建公屋,以達至三年上樓目標。主席李慧琼批評政府過去覓地「龜速」,導致民怨積累,認為當局不應因害怕面對司法覆核,而避免引用《條例》;該黨又盡快將九幅擬由私樓地轉為公營房屋土地移交房協和房委會,以及為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的家庭提供租金津貼。發展局回覆,在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下,任何可增加土地供應以達至長遠房屋策略下房屋供應目標的建議,政府都會抱持開放態度並認真檢視。 

李慧琼表示,土地房屋問題是社會其中一個嚴重的深層次矛盾,但過去政府覓地「龜速」,成績令人失望,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導致民怨積累,令近月的《逃犯條例》風波演變得更激烈,認為政府在回復社會秩序的同時,亦應多管齊下處理土地房屋問題。對於政府擔心會引來司法覆核,李慧琼指任何政策均可能面對阻力,「但不能因為怕而不做」,否則民怨只會更大。她又透露,該黨將會約見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和地產建設商會,反映意見。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出,政府自特區成立以來,只曾十三次引用《條例》收回土地以興建公共房屋,認為當局應更積極運用。他指現時有約十五萬宗一般公屋申請、同時現時每年興建約兩萬個單位計算,若要滿足三年上樓目標,估計每年收回二十五公頃棕地,三年合共七十五公頃棕地,就可滿足公屋供應的缺口。

此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柯創盛要求政府,盡快將九幅擬由私樓地轉為公營房屋土地移交房協和房委會,又建議為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的家庭提供租金津貼、實施劏房租務管制,以及設立每年上限十萬元、可享用二十個課稅年的居所租金扣稅額。劉國勳就希望政府盡快啟動目前暫緩的「土地共享先導計畫」,透過公私營合作,同時提供應付不同需求的公營和私營房屋。

發展局回應民建聯建議,指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需要確立有關土地適用於「公共用途」後,方可引用。政府一直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發展,未來亦會繼續就不同的新發展區及公營房屋計畫收回私人土地。發展局原定今年6至7月推出公私營合作發展的「土地共享先導計畫」,但至今未出台。發展局說,正擬訂執行細節。稍後會公布擬議安排並聽取相關持份者意見,適時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以公開接受申請。

民主黨尹兆堅則質疑民建聯「轉軚」,是為了挽救建制派十一月區議會選舉的選情。他要求政府承諾以引用《條例》取代「明日大嶼」計畫,又認為政府首階段應收回最少三百公頃土地,才能勉強應付《長策》十年目標所欠缺的約七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利用農地發展建屋方面應「胡蘿蔔」和「大棒子」雙管齊下,既要推行「土地共享先導計畫」,也要引用《條例》收回未發展的農地,藉此增建公營房屋。他期望政府盡快落實去年底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交的報告內容,追回「三年上樓」承諾。聯會主席文裕明則建議政府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興建公營房屋,估計該地以較高密度的發展規劃,或可提供約三萬個單位,足以達成《長策》十年目標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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