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劫550萬珠寶 賊王何東成認罪候懲

2019-09-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曾被稱為香港「六大賊王」及「十大重犯」之一的慣犯何東成,五年前獲准假釋出獄後,去年五月底在監管令期間與同黨蒙面戴帽及手套,到內有二十名員工及客人的尖沙嘴海港城太子珠寶鐘錶店鋪,僅以螺絲批打破玻璃陳列櫃後,劫掠近五百五十萬元的珠寶,當中包括鑽石戒指、鑽石手鐲、鑽石頸鏈及原粒鑽石。「賊王」於犯案後五日內被捕,昨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金貝理法官形容何是「職業慣犯」,並把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九日判刑,以便索取懲教署監管資料,弄清何違反監管令的後果。

六十二歲被告何東成自十七歲起便陸續犯案,至今共有多達四十一項案底,當中包括誤殺、拒捕而使用槍械、搶劫、盜竊、入屋犯法罪。何曾於八六至九一年間帶領同黨犯案多達十九次,掠走價值逾一億元的珠寶金表,更於其中一次搶劫時向見義勇為協助追賊的市民近距離開槍,該市民因脊椎中彈以致終身癱瘓,更曾在逃走時槍殺珠寶少東。何因眾多的搶劫罪,謀殺罪罪脫誤殺罪成,被判十七次終身監禁,但經過法例修訂及覆核個案後減刑至監禁約三十七年。

何在監獄中表現良好而獲准提早釋放,出獄後在懲教署管理的宿舍居住兩年,並繼續接受監管令直至去年七月,但何則在監管令仍有效的情況下,因投資生意失敗及賭博欠債問題,在去年五月連同同黨到案發地點打劫鑽石珠寶。

辯方求情時指,何成長於破碎家庭,沒有父母管教下接觸不良分子,才會誤入歧途且接二連三地犯案。何在獄中努力不懈地學習,最終獲得商學系大學學位,假釋後曾投資做生意,但生意失敗欠下巨債,另賭博成癮欠債近五十萬元,才會考慮「重操故業」。何在劫掠涉案珠寶首飾後因深感後悔而與教會朋友傾訴,教會朋友在何的同意下報警處理,何最終「良心醒覺」亦把涉案珠寶全數交還警方。

辯方相信何如因此案判監在出獄後亦會因年事已高及深切改過而不會再犯案,惟法官指犯罪與否與年紀無關,但在社會福祉的前提下希望何會停止再犯案,珍惜餘生與家人團聚。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上七時許,與同黨以螺絲批破櫃劫掠價值近五百五十萬元的鑽石珠寶後逃去,警方在案發五天後在街上拘捕何,何當時指自己原本正想到警署自首,涉案六件鑽飾亦在何袋中全數起回,何在警誡下指:「呀SIR,係我打爛玻璃攞咗啲鑽石,我好後悔。」又承認自己出獄後投資失利而欠下巨債,又因賭博成癮另外欠債高達五十萬元。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九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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