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烤店東涉「白衣人案」被控暴動罪
2019-09-04 00:00
控方昨直言,案情非常嚴重,屬有組織及有預謀犯案,英龍圍村、元朗港鐵站及形點 I商場的閉路電視片段均清楚拍攝到被告鄧懷琛的正面、特徵及衣著,片段拍到鄧疑手持木棍及追逐途人,加上認人程序中亦有一名 救護員認出鄧,身分證據非常強。
辯方指,鄧於本月八日落馬洲過境時被截獲,警方沒有對其作出羈留,只要求被告定期前往警署報到。辯方表示被告於報到期間及認人手續表現合作,故冀法庭予以有條件擔保。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控罪嚴重,「呢啲片段鐵證如山,縱然你好大機會干犯本案,但呢段期間你勇敢面對,過往與警方聯繫緊密、合作,無潛逃迹象,你嘅選擇證明咗一切」,故下令被告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須每天晚上六至九時前往元朗警署報到、須於報稿地址居住、不得離港以及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被告鄧懷琛(六十歲)被控於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港鐵西鐵線元朗站J出口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鄧亦被控於同日在元朗站及形點I商場內,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三九九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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