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晤生病女友三天 父獨留三子女在家

2019-05-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育有三名九至十四歲子女的失業單親父親,去年十二月十九日留下一百元給子女,便到深圳會女友,在深圳逗留三天後才返港,由於幼子遲上學,社工查問下才知悉其父親不在港,男童一天未有進食,社工家訪更揭發長女發高燒,即將三姊弟送院檢查,社工「call 爆」其父親不果,遂決定報警。該名依靠綜援維生的單親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三項虐兒罪名後,辯稱自己本打算即日回港,但因女友發燒而留下照顧她,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即直斥被告,「三個係你親生仔女,你反而唔照顧,去照顧個成年人,個女人自己唔識睇醫生㗎」。吳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以候被告的感化及驗尿報告始判刑。

當辯方求情稱被告已給予一百元子女買食物時,吳官即反駁被告指,「你以為一百蚊夠三個細路食一日,你決定要留多一日,都已經唔記得只係畀咗一百蚊三個細路」。辯方則指,被告在第二天曾與大女聯絡,着她找朋友借錢。吳聞言謂:「細路仔邊有通財之義嘅朋友,大人都未必有啦」。

吳官強調,「呢三個細路,係你決定將佢哋帶嚟呢個世界,係你嘅親生骨肉,係你能力之內,應該畀最好嘅,出邊女人係無血緣關係」。

吳官稱:「我知你太太離棄你,要一個男人湊大三個細路唔容易,我雖然體會唔到,但我體諒你。有朝一日,你接個女人落嚟,你要講明自己仲有三個細路,等佢考慮」。

五十二歲無業被告昨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十九至二十一日疏忽及虐待三名子女。據悉,被告三名子女現由社署照顧,每逢周末返家。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犯事而被判監,妻子另結新歡,拋下三名子女。被告出獄後一直失業,一家四口靠綜援維生。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告的九歲幼子上學遲到,社工查問男童後知悉其父不在港三天,男童由前一天已沒有食物「落肚」,社工即進行家訪,更發現男童的十四歲大家姐發高燒三十八度,社工即把三姊弟送入伊利沙伯醫院診治及檢查。

直至同日傍晚被告由深圳入境被捕,被告警誡下表示曾給予一百五十元給三子女買食物,他到深圳探望女友,原打算即日回港,但女友發燒,他留下照顧對方。

三名子女向警方透露,父親只交出一百元,男童曾多次致電父親,但沒有人接聽。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三六七──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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