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校名被侵權 狀告「清華」幼兒園

2019-05-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近日,內地一些幼兒園因名字中含有「清華」兩字,被最高學府清華大學一紙訴狀告訴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登報道歉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五十萬元。江西贛州中院昨日開庭審理。

據內地傳媒報道,清華大學以商標侵權為由,已在江西提起多個訴訟。江西贛州中院昨早開庭,審理一宗清華大學訴贛州市章貢區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同日下午,該院再審理另一宗同類案件,被告方為贛州市上猶縣清華幼兒園。

清華大學認為,「清華」註冊商標及校名登記時間在先,且極具知名度及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被告在經營清華幼兒園過程中使用了「清華」字樣,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構成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等。因此,清華大學要求法院判令涉事幼稚園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及登報道歉一個月,同時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五十萬元。

早前,清華大學因某企業及某翻譯公司擅用「清華」字樣涉侵權,將對方起訴至法院,並成功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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