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擬向陳維安發律師信

2019-05-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今次內會「換人」指引,引發立法會秘書處發出通告要求議員以書面回覆是否接納指引即可,民主派發出聯署聲明譴責立法會秘書處越權行事、為配合建制派,淪為「政治打手」,失職失德,促請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立刻撤回文件,又擬向陳維安發律師信,指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建制派議員則發聯署聲明表示,有關指引在內會上已經過充分討論,不同意開會再討論是否接納指引。

二十三名民主派議員發聯署聲明,譴責秘書處為配合建制派,不惜淪為「政治打手」,斥責秘書處「無權僭越」、失去服務立法會的中立角色、破壞信任及失職失德,更批評秘書處在未經諮詢主持會議的涂謹申,便發信徵詢委員意向,要求陳維安立刻撤回文件。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民主派將向陳維安採取法律行為,第一步是向他發律師信,指他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公民黨楊岳橋指,法案委員會以書面傳閱方式作決定前,須得到過半數委員同意,及沒有委員反對,質疑做法違反《議事規則》。

四十名建制派議員也發聯署聲明,強調有關指引已經在上周六內會特別會議上經過四個半小時的討論,而法案委員會所有委員,亦是內務委員會委員,所以相關的討論十分充分,再加上法案委員會目前沒有主席,難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事宜,因此不同意召開會議再討論是否接納指引事宜。聲明又稱,他們認同現時秘書處以發函件徵詢委員意向的做法,在目前情況下有關安排合適。民建聯陳克勤認為,秘書處發出書面通知的做法合情合理,批評民主派議員的指控誣蔑,又認為若大部分委員在回覆秘書處時均同意接納指引,涂謹申便失去主持會議的資格。

不過,實政圓桌田北辰表示,據他理解,以文件傳閱方式表決一般只用於明顯沒有爭議的項目,若以文件傳閱方式表決具爭議性的項目,在程序上難以成立,「唔係全部法案委員會都唔使開會,用書面表決就得。」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