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拟向陈维安发律师信

2019-05-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今次内会「换人」指引,引发立法会秘书处发出通告要求议员以书面回覆是否接纳指引即可,民主派发出联署声明谴责立法会秘书处越权行事、为配合建制派,沦为「政治打手」,失职失德,促请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立刻撤回文件,又拟向陈维安发律师信,指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建制派议员则发联署声明表示,有关指引在内会上已经过充分讨论,不同意开会再讨论是否接纳指引。

二十三名民主派议员发联署声明,谴责秘书处为配合建制派,不惜沦为「政治打手」,斥责秘书处「无权僭越」、失去服务立法会的中立角色、破坏信任及失职失德,更批评秘书处在未经谘询主持会议的涂谨申,便发信徵询委员意向,要求陈维安立刻撤回文件。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表示,民主派将向陈维安采取法律行为,第一步是向他发律师信,指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公民党杨岳桥指,法案委员会以书面传阅方式作决定前,须得到过半数委员同意,及没有委员反对,质疑做法违反《议事规则》。

四十名建制派议员也发联署声明,强调有关指引已经在上周六内会特别会议上经过四个半小时的讨论,而法案委员会所有委员,亦是内务委员会委员,所以相关的讨论十分充分,再加上法案委员会目前没有主席,难以召开会议讨论有关事宜,因此不同意召开会议再讨论是否接纳指引事宜。声明又称,他们认同现时秘书处以发函件徵询委员意向的做法,在目前情况下有关安排合适。民建联陈克勤认为,秘书处发出书面通知的做法合情合理,批评民主派议员的指控诬蔑,又认为若大部分委员在回覆秘书处时均同意接纳指引,涂谨申便失去主持会议的资格。

不过,实政圆桌田北辰表示,据他理解,以文件传阅方式表决一般只用于明显没有争议的项目,若以文件传阅方式表决具争议性的项目,在程序上难以成立,「唔系全部法案委员会都唔使开会,用书面表决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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