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屬情婦121萬回佣 中原前主管判囚15月

2019-03-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原地產前高級營業主管一五年協助促成一宗涉額逾六億的「天匯」樓盤交易後,涉嫌既支取主管級佣金一百六十八萬,又非法私下接受其下屬情婦逾一百二十一萬元回佣,早前被裁定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被告昨獲前僱主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撰寫求情信,施永青明言不認同被告行為,但懇求法官念在被告年近七旬,手下留情。法官斥被告行為荼毒地產界營商環境,令僱主蒙受經濟和商譽損失,甚至對其他營業員構成不公,判被告入獄十五個月,並下令一年內償還中原全數一百二十一萬元。

練錦鴻暫委法官斥六十九歲被告陳裕發因為公私不分,與情婦私相授受,暗中達成協議,這正正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地方。辯方大律師查錫我求情時指,被告與其六十四歲太太育有四名子女,孻子年僅十八歲。一家五口及被告情婦楊慧君昨皆列席聆訊,聲援被告。

辯方向法庭呈上三十九封求情信,包括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中原(工商鋪)董事總經理潘偉明和前立法會議員林偉強,冀法官判被告緩刑。施永青信中表明雖不認同貪污行為,又指被告被判罪成是理所當然,但懇請法官考慮到被告年紀老邁,判刑時手下留情。施相信被告情婦兼女下屬楊慧君案中並沒有受欺壓,否則她不會在被告受審期間仍四處奔波勞碌,可見兩人之間存在真感情。被告的上司則盛讚他工作勤奮,願與同事分享工作經驗,知無不言,為公司立下不少汗馬功勞。

辯方續指,去年事件東窗事發,被告離開中原地產後隨即被吊銷代理人牌照,終身不能執業。同年十月被告接受切除主動脈腫瘤手術,須半年覆診一次。被告雖出賣了僱主對他的信任,但事件中沒有人曾受到威逼利誘。被告太太求情信中表示,知悉丈夫有婚外情後感到晴天霹靂、心如刀割,現已原諒丈夫,只盼丈夫能歸家安享晚年。

案情指,被告於一五年私下答應下屬楊慧君,向樓盤買家推薦楊成為營業員,楊完成交易後須分一半佣金給被告。前年六月楊協助「中國醫學界鐵娘子」鄭翔玲購入一間價值逾六億元的「天匯」後,被告以主管身分支取一百六十八萬佣金,又接受楊三百萬佣金,扣除稅項的一半,即約一百二十一萬元。中原規定,任何營業員不能同時支取「主官級」和「營業員級」佣金。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三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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