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设铁路发展署 恢复「拥有权」模式
2019-03-27 00:00
港铁及礼顿作为项目的管理人及总承建商,聆讯过程中被揭发出现多项不理想的工作表现,如极度倚赖检测表格作为主要工程纪录,但委员会批评两者部分表格的真确性,实属疑问,指他们填写表格的程序不严谨。此外,委员会亦指两者发出不及格报告的部分做法没有适当地加以利用,错过当初发现剪短钢筋的机会。此外,委员会亦批评港铁没有加以利用资讯科技及高层人员职权分拆,导致出现部分管理问题。而针对分别为港铁及礼顿工程进行设计的阿特金斯,委员会亦指出该公司没有妥善分开两组人员,可能出现利益冲突。
委员会在报告中,认为港铁的项目管理综合管理系统虽然二十多年来行之有效,但过往成功不保证未来表现良好,系统有需要大改动。由于港铁另行委聘一顾问公司进行检讨并承诺全数采纳,委员会同意有关做法。
政府的监督方面,委员会就认为政府如认为属于项目的「督导者」而非「客户」身分,应行使权力及承担责任。未来亦应成立包括政府以外专业人员的工程项目委员会,提供铁路发展项目的整体方向及策略。同时,政府亦应考虑另行开设新的铁路发展署,及考虑是否再以沙中线工程的「服务经营权」模式,或恢复以往的「拥有权」模式,甚至考虑参考英国,采用「特别用途工具」模式,设立专职董事会及推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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