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嘴」起衝突 無業漢涉刺斃街坊

2019-02-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大埔富亨邨商場三年前發生謀殺案,中年無業漢涉嫌在商場梯間以利刀捅斃認識不足四小時的男街坊,昨在高等法院被控謀殺罪受審。控方透露,死者案發當晚在商場戶外平台與兒子和朋友把酒言歡,期間認識被告,惟被告多番「插嘴」招死者不滿。被告與死者初時口角繼而動武,最終被告回寓所取刀並在商場梯間殺害死者。被告在警誡下辯稱飲過逾十罐啤酒後「斷片」,對案發經過全無印象。

人稱「民佬」的五十歲被告李偉民,涉嫌於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在富亨邨商場一號梯間謀殺五十四歲男子「光叔」丁潤光,他承認誤殺但否認謀殺。控方陳辭指,被告犯案前與光叔相識僅三個多小時。

控方案情指事發前一晚十時半,光叔與不同住的兒子在富亨邨商場平台,邊飲酒邊討論後者的結婚計畫,期間有人向光叔介紹被告認識。惟滿身酒氣的被告其後多番打斷兩父子對話,光叔着被告收聲,兩人隨即起衝突。被告離開現場不久即折返並胡言亂語,既大談自己召妓吸毒又自稱黑社會,要求在場街坊與他一同吟詩。光叔後來按捺不住與被告大打出手,被告再度離開。

至翌日凌晨兩時許,被告着兩名街坊取「架生」,兩人不從並知會光叔。一臉不悅的光叔起身尋找被告半小時不果,卻在商場一號樓梯與被告相遇。兩人見面大打出手,被告用菜刀刺中光叔左腹。光叔內臟溢出,倒地不起,後來被送往那打素醫院搶救,最終因失血過多死亡。

升降機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當日凌晨兩度出入寓所,其中一次更在升降機中弄跌藏在外套裏的利刀。控方相信該刀就是犯案兇器。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三二——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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