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龍樓噪音釀奪命火 官斥房協職員袖手旁觀
2019-02-20 00:00
死者黃志强終年二十六歲,因爬外牆逃生失足墮樓喪命,被裁定死於不幸。其妻吳倩欣(終年二十五歲)及女兒黃依琳(終年三歲半),因有人縱火而她們未能及時逃生,死於嚴重燒傷及吸入濃煙致命,兩母女被裁定不合法被殺。而另一名死者許偉忠(終年六十三歲)則因有自焚意圖,裁定他死於自殺。
高官指出,時任房協高級物業管理主任關衛國的證供,與其他證人證供不符;關作供時更刻意淡化縱火者許偉忠的投訴,因問題非針對自己,所以沒有報警處理。高官直言作為眾多住客的管理者,關的處理態度如此漠不關心,其袖手旁觀的態度更令人感到驚訝。高官並言:如果關有報案處理投訴噪音的紛爭,在某程度上可對許偉忠產生警惕。
高官亦對房協作出建議,指出公屋居住環境擠逼,每人對於嘈音的容忍程度不同,而許偉忠的投訴即使沒有理據,「(住客)一日唔搬,房協一日無辦法作出調遷」,對於「問題租戶」,房協事實上亦束手無策,並非理想狀況。他認為房協須檢討調遷安排,即如果有住客對其他住戶作出滋擾,可以作主導或強制安排住戶調遷。
黃志强母親聞裁決後,在庭外責房協推卸責任,沒有考慮許的情況或會危害其他住戶,無疑等於將定時炸彈放在社區。
房協回應死因庭建議表示,他們有既定程序處理住戶投訴,租約內亦有條文規管違反租約的住戶;一般情況下,屋邨辦事處在收到噪音滋擾投訴後,會派員巡查,並提醒相關單位留意並控制活動聲浪,避免對鄰居的作息構成不必要的影響;而房協的駐邨服務協調主任亦會向有特別需要的租戶提供適切協助。如有需要,屋邨辦事處職員亦會主動或建議住戶向警方求助。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五六九至五七二——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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