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投訴近二千宗 議員關注退款期安排

2019-01-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消委會在一八年頭十一個月,收到涉及美容服務、健身會的投訴共約二千宗,平均近一日六宗,當中涉健身會的較前年全年更明顯增逾七成。單單針對涉及不良銷售手法投訴,在一七年美容業有三百七十三宗,健身業方面有二百二十一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見圖)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據她所知部分健身中心騙客簽約問題仍猖獗,認同政府有需要設立「冷靜期」,但促請政府做足諮詢工夫,特別是就退款期安排與業界尋求共識,避免屆時在反對聲音壓力下又退軚。

在一八年頭十一個月,消委會分別接獲美容服務投訴九百六十六宗及健身會投訴九百四十二宗。據近年消委會公布及新聞報道資料,被投訴的銷售手法,主要涉先以免費試用玩、平價試做、送獎品優惠,甚或以寒暄問暖等方式引君入甕,待客上門再施以車輪式疲勞轟炸、短時間內高壓銷售,又或用誤導或欺騙手法強逼事主就範簽約購買高價療程、健身會籍或教練課堂,交出信用卡預繳巨款,甚至涉嫌在未經事主同意下刷卡過數。更有事主報稱被o氹去財務公司借錢,以支付巨額合約費用。

目標事主不少屬學生、年輕人和肢體傷殘或精神狀況有異的弱勢人士,估計因他們缺乏社會經驗及能力,不懂拒絕高壓銷售有關。

麥美娟表示,過去接獲不少相關投訴,特別是涉及健身中心,據知部分健身中心騙客簽約問題仍然猖獗,她同意政府有需要設立「冷靜期」去保障消費者,但同時關注退款期安排。

她解釋,市民消費時多刷卡付款,一般銀行過數收錢後,不會即時轉帳給商戶,可能在百日後才找數,即出現空檔期,假若未來政府設退款期為十四日,問題即出現,「業界都未收錢,就要退錢,自己畀錢出嚟先唔合理。」

麥美娟要求政府看實際情況,先行處理此問題,盡快諮詢業界,「有心做,就要同業界傾,免得到時人人反對政府又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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